對尚未注冊成功的商標,可以提出商標異議
商標異議就是指對某商標的基本核準,根據(jù)商標法明確提出抵制建議,規(guī)定撤銷。如果想拿回的商標尚處在初步審定階段,那么可以在公告日起3個月之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,需要企業(yè)主提供相關的材料和收集的證據(jù)足夠充分并且真實有效,商標局經過審查后,會經實際情況來決定該商標是否能夠予以注冊。
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,可以提出無效宣告申請
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,此時公司可以依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四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。
《商標法》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,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,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(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)。對商評委的裁決,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,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商標撤三
商標撤三指撤銷注冊商標連續(xù)三年停止使用,簡稱“撤三”。
如果被搶注商標在注冊3年后沒有使用的話,任何公司及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的申請,企業(yè)主可以留心關注其動向,看商標是否有人使用,是否能夠按照核準注冊的范圍使用。如果商標撤三成功,那么該商標的搶注人則自動失去了該商標的商標權,無法繼續(xù)在商品或服務商使用該商標。
花錢購買
企業(yè)主可以跟該商標的持有人協(xié)商,花錢購買被搶注的商標。在雙方協(xié)商一致的情況下,可以一起去商標局辦理商標轉讓?;ㄒ还P錢省去打官司的時間,也不失為一種省心的方式。